中微公司(6880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激励计划流程安排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未侵犯股东利益[3] -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3] 激励计划影响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3] 委员会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