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00228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世联行世联行(SZ:002285)2025-04-17 20:04

控股子公司认定 - 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可视作控股子公司[5] 担保审批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按规定以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自身债务担保的反担保除外[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4] - 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5] 担保合同要求 - 担保合同须明确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6] - 担保合同变更需按重新签定审批权限报批,原合同作废[17] 其他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18]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19] - 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须与担保数额对应[19] - 公司对外担保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总额[22]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信息[22]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3] - 被担保对象应审慎申请、如实提供资料并及时还款[23] - 有关责任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 违反刑法规定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5] 制度相关 - 制度条款与有效法律等规定冲突以其规定为准[26]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修改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