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68858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美)
独立董事任职法规要求 - 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多项法规要求[2] 独立性条件 - 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在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影响独立性情形无独立性[3] 任职资格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无资格[3]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资格[3] 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5] - 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