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无重大财务影响[7]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保证类质量保证计入“营业成本”[8] - 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可比期间报表,不影响净利润[8] 政策依据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4]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4]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