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洋)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 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没 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