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下设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组[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