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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机(601717)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郑煤机郑煤机(SH:601717)2025-04-17 22:05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7]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大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6][7]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9] 会议通知相关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1][12][13][14][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13][14][18][19] - 监事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0][21]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20个营业日前发出通知,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0个营业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发出通知[33][34] 股东相关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0][31]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69][7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72][73][74] 会议组织及表决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时,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特殊情况按规定处理[61] - 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且选2名以上董监时应采用[74][76]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表决[77][78]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6,98] - 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和受影响类别股东会议通过[10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香港上市规则》抵触时以《香港上市规则》为准,与其他法律法规有差异时以严格者为准[1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