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投资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在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0%及以下由董事会决策,30%(含30%)以下授权董事长审批,超过50%由股东会审批[10] 投资原则与职责 - 公司投资应遵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原则[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等[7] - 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8] - 公司总裁为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2] 投资监控与处置 - 投资项目确立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14]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投资[15] - 出现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公司可转让投资[16] 投资管理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进展需定期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必要时报送董事会秘书备案[19] - 对外投资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编写投资总结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19] 监督与奖惩 - 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和审计部对对外投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19] - 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效果进行不定期调查和评价[19] - 对遵守制度、投资效益良好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0] - 对违背审批程序等造成损失的人员追究责任并处罚[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