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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食品(6030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紫燕食品紫燕食品(SH:603057)2025-04-17 22:3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3][14] - 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5]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缩短或豁免通知时限[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 审议事项 - 5种交易情况、7种对外担保行为、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8][9]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董事选举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本总额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30]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有一张选票,可自由分配表决权[31] - 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除特定情形外采取直接投票制,每个股东对每个候选人投总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32]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5] - 董事会有权制定和修订本规则,修订须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生效[3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