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600691)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 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