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603053) - 成都燃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覆盖面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8%[1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7%[10]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营业收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0.5%、重要0.25%-0.5%、一般≤0.25%[15] - 财务报告内控利润总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5%、重要2.5%-5%、一般≤2.5%[15]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总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0.5%、重要0.25%-0.5%、一般≤0.25%[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经济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1000万元、重要500 - 1000万元、一般≤500万元[16] 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有少量一般缺陷且已整改[18] - 报告期无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有少量一般缺陷且风险可控[20] 其他情况 - 内控审计意见与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无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和重要财务报告内控缺陷[19]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和重要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21] - 上一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不适用[21] - 本年度内控运行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不适用[21] -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不适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