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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600033) - 福建高速章程(2025年4月修订版)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SH:600033)2025-04-18 19: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4440万元[5]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8500万股[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444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4440万股[11] 股东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73] - 董事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权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4]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超30%报股东会批准[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6]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利润分配以年度现金分配为主,可实行中期现金分红,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0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