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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SZ:300767)2025-04-18 19:4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达或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8] 担保豁免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提供担保,在特定情形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