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菲沃泰菲沃泰(SH:688371)2025-04-18 19:48

担保审批 - 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5] - 对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5]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及时披露[9]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办法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3]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16]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应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其他规定 - 被担保债务展期并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4] - 公司应建立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明确审批权限[14]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4]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6]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控股子公司适用相关规定[18]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18]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