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项目实施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2]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2] 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5]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得超总额30%[15]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仅变更实施地点可免部分程序但需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0][21]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21] - 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22][23]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22][23] 信息披露与核查 - 董事会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度报告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2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