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83127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制度建设 - 公司按法规要求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7] -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17] - 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制度[13][14] 独立性情况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等方面分开[19] - 拥有独立财务部门、核算体系和会计制度[22] 风险管理 - 对经营、财务等风险持续识别、评估与监控[24][28] 业务控制 - 主要经营活动有控制政策程序[26] - 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等环节制定内控制度[30][32][33] 其他制度 - 建立多项财产、研发项目、对外投资等管理制度[35][36]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制度[36][37] 整体情况 -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覆盖多方面无重大缺陷[38] -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8] - 报告期内无其他需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