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四年度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970 号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 科技)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 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