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佳光子(6883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4] - 董事会成员中应占1/3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需事先认可[15] - 行使特定五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其他规定 - 因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2]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5] - 公司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