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SH:600562)2025-04-18 22:21

公司资本与股份 - 1994年6月18日向公司职工定向募集发行内部职工股756.4936万股[4] - 2003年1月13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1月28日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1,857,840元[5]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7,824,681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1,857,840股,均为普通股[1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起诉[22]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需承担连带责任[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6][5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3]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