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300873) -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晨股份海晨股份(SZ:300873)2025-04-18 22: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33,33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8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0,601,779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0,601,77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601,779股[21]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梁晨认购3480.75万股,持股比例42.50%[20] - 发起人纽诺金通有限公司认购2047.50万股,持股比例25.00%[20] - 发起人吴江兄弟投资中心认购1842.75万股,持股比例22.50%[21] - 发起人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业认购819.00万股,持股比例10.00%[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收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37][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3人[10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8][15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3] 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5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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