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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精锻科技精锻科技(SZ:300258)2025-04-18 23:00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本部、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2] 信息传递与报告 - 股东涉及股权变动与质押需2个工作日向董秘传信息[9] - 审计委员会披露财务检查情况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10] - 经营层有关事项当日书面报告董事会[12] - 各部门及子公司2天内将信息披露资料传至董秘[39] 报告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含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5] - 定期报告含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5] - 年度报告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32] - 中期报告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32] - 董秘审计报告出具后2个工作日完成年报编制并安排审议[3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2] 重大事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等属重大事件[2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重大事件[2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3] - 发生影响债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立即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1] 信息披露程序 - 信息披露一般程序为制作、审查、签发、审核、公告、归档、备案[37] - 董事长、总经理等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37] 关联交易与人员 - 公司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50] - 5%以上股份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2] - 特定情形法人为关联法人[52] - 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4] 其他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50]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并说明原因[45][46] - 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处罚责任人[5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5] - 信息披露时间和格式按规定执行[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