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自控(300420) -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披露[8]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利润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审议[9] 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不超额度[8] 委托理财限制 - 审慎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关联交易规定执行[9] - 以公司名义设账户,不得用个人账户操作[6]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4] - 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等投资[4] 委托理财管理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管理实施、资金筹措等[12] - 审计部审查理财产品业务情况,督促账务处理核实[14] 独立董事权限 - 独立董事可检查委托理财情况,必要时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