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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4月)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SH:603610)2025-04-18 23:39

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股份减持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9]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证券[12]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19] - 增持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20] - 增持计划期限过半未达一定比例需公告原因[21] - 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需通报披露结果[22] - 持股超50%股东集中竞价增持达2%后至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5] - 违反《证券法》买入超比例部分36个月无表决权[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5] - 董事和高管买卖前书面通知秘书核查合规性[1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7] - 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前后一手[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