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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北京君正北京君正(SZ:300223)2025-04-18 23:39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年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和结束后两个月[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和提交内部审计报告[8][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审计内容 - 审计部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经济活动,关注舞弊行为[7][8] - 审计部每季度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1][14]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5] 报告与评价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公司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8] 制度与考核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19] - 审计部履行职责有多项权限[19]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制订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2] - 审计前提前三日通知被审计对象,结束后十日内提报告[22][23] - 被审计对象对结论有异议可十日内向审计委员会反映[23]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含方案、报告等材料,一项一卷保存十年[28][30] 奖惩措施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30] - 对违规人员和单位视情节处理并追究责任[3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