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8] - 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二日发通知,会议不少于二小时[1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1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3]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4][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多渠道沟通,信息先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6][7] 投诉与沟通机制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机制并公开流程[11] - 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制定方案时充分协商[12] 特定对象管理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属特定对象[17]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二日内回复[19] - 与特定对象交流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做好记录[18] 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26]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26] 其他规定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14]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特定调研采访[13] - 组织董事等人员进行法规及投关知识培训学习[58] - 投关工作包括拟定制度、沟通、处理诉求等多项内容[59]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