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不含外部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与考核 - 董事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并监督[4]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工资组成[7] - 基本年薪不考核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考核周期考核发放[7] 特殊奖惩与评定 - 可临时为专门事项设专项奖励或惩罚[7] - 经营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定[9] 薪酬相关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自身绩效考核与薪酬决定过程[9]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为税前收入,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9] - 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况不发放年度绩效工资[11] 离任审计制度 - 建立高层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制度,业绩不实可调整年薪[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