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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德: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阿莱德阿莱德(SZ:301419)2024-12-05 18: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7][16][18] - 发起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合计持有6000万股,持股比例1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4]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收购,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2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43] - 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43] - 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43]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4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会议时间与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50]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需提供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证明文件[59][6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94]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103] 利润分配 - 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4]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152] 其他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日通知[16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74][17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