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30097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准则执行与调整 - 公司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2]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比较期间财务报表[3] 财务数据调整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后为309,582,699.25元[6]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后为4,497,883,838.86元[6] - 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后为210,202,636.28元[7] - 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后为3,530,599,423.17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