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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3010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熔电气中熔电气(SZ:301031)2025-04-20 15:48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4] - 高管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4] 后续事项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确认书[7]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二年内仍有效[8]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追责机制 - 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1]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