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长春高新长春高新(SZ:000661)2025-04-20 15:54

战略决策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任期与办事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经营管理部[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不限时[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6]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