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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德(301419) -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阿莱德阿莱德(SZ:301419)2025-04-20 15:56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 者虽然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 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 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