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301419) -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阿莱德阿莱德(SZ:301419)2025-04-20 15:5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会议决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应5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7] 人员委派与任期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等,任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9] 财务相关 - 控股子公司财务接受公司指导监督,核算和管理遵循规定[11] - 财务报告分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11]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确需应上报[12] 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可项目投资,投资前需考察论证,委托理财等需股东会批准[15] 重大事项报告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信息[17] - 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日报告董秘和财务总监[19] 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遵守披露制度[18]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可聘外部事务所[22] - 内控审计部负责执行,涵盖多方面内容[22] - 子公司应配合审计并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22] 考核奖惩 - 控股子公司需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制订薪酬制度报备[24] - 年度结束后对高管考核奖惩[24] - 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处罚并要求担责[24][2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其为准[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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