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70.40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13070.40万股[7][26] 股东信息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认购2400.00万股,持股比例40.00%[18] - 张之翔认购389.80万股,持股比例6.50%[18] - 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99.91万股,持股比例5.00%[18] -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99.60万股,持股比例4.99%[18] - 深圳艺融同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28.91万股,持股比例3.82%[18] 股份转让与质押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7]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6] 股东大会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44]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48] 担保相关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0] 交易相关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2]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5]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多于二分之一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4][110]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但低于50%,董事会有决策权[1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董事会有决策权[1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董事会有决策权[113] 总经理与监事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7]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38]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5][146]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15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6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5][168]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主抓党建副书记1名[194]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99]
凯立新材(688269)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