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出现不适宜履职情形,董事会立即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补选[14]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信息披露与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董事会决策要求 - 对提名、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1][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公司支持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7] - 向独立董事发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8]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三全食品(0022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