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及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原章程“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77][7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9]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10]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7]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和网络投票[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6] 审计与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6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2] 人员任职与离职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3][38]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36][37]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3][54] 其他规定 - 一年内公司对外捐赠累计低于100万元,由总经理审议批准[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70]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