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30084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7]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2] 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8]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8] 风险限制与检查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6] - 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8] 问题处理与报告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结论,董事会分析原因并整改[28] - 保荐或独财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