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3008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担保定义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两者对外担保总额之和[3] 担保审批 - 为特定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须经股东会审批[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担保资料 - 应要求申请担保人提供至少七类资料证明资信情况[7] 担保限制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原则上不得担保[8] 合同签订 - 签订担保合同需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授权,不得越权或超授权数额签订[14] 反担保要求 - 除特定担保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须与公司担保数额相对应[15] 担保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相关机构核对[15] - 发现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5] 担保展期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6]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一个工作日通知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