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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30084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美瑞新材美瑞新材(SZ:300848)2025-04-21 19:1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设置与选举 - 公司设3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补选与罢免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提议[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5]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其他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37]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应担责[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股东[3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制定及修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