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68869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极米科技极米科技(SH:688696)2025-04-21 19:3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董事会人数为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1]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废止[1] 公司章程修订 - 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全文修改为“股东会”[2] - 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0,0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合理理由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1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下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35][36]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3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9]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49] 其他 - 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5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修订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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