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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骏鼎达骏鼎达(SZ:301538)2025-04-21 20:2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23年8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40万元,股份总数7840万股,均为普通股[9][18] - 原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2000万元净资产折合2000万股,杨凤凯、杨巧云各持股900万股(45%),新余博海投资持股200万股(10%)[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43][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58][16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9][17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