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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002837)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英维克英维克(SZ:002837)2025-04-21 21: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获批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4,466,584.00元[10]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股本总额6000万元[21] 股东信息 -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323.206万股,持股比例38.7201%[21] - 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认购589.056万股,持股比例9.8176%[21] - 齐勇认购540.450万股,持股比例9.0075%[21]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3][34]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40]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4][58][6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6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每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4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61][162] - 章程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