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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30069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法律意见书
爱乐达爱乐达(SZ:300696)2025-04-21 21: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3月1日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1] -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315.2983万元人民币[13] 审计报告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5] 激励计划人员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20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1065人的20.66%[21] 激励计划权益 -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291.4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9,315.2983万股的0.99%[27] - 首次授予281.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6%,占授予权益总额的96.57%[27] - 预留1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占授予权益总额的3.43%[27] 激励计划有效期 -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33] 激励对象相关时间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4] -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自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2] 授予时间要求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应披露原因并终止计划,未授予股票失效,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35] 归属期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40%、40%、20%[37]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在披露后授予,第一、二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38] 激励对象股份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40] 激励对象买卖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42] 授予价格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25元[43]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25元[46] 授予条件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最近36个月无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情形等,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违规等情况[47][48][49] 归属条件 -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与授予条件类似,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50][51][52] 任职期限要求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53] 公司层面考核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2025 - 2027年考核,2025年营收不低于2024年基数120%,2026年不低于130%或2025 - 2026年累计不低于250%,2027年不低于140%或2025 - 2027年累计不低于390%[54]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营收不低于2024年基数130%或2025 - 2026年累计不低于250%,2027年不低于140%或2025 - 2027年累计不低于390%[55][56] 个人层面考核 - 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实施,优秀可归属比例100%,良好80%,合格60%,不合格0%[57][58] 实际归属额度计算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58] 调整事项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归属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配股、缩股等也有对应调整公式[60][61][62]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归属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配股、缩股、派息等有对应调整公式,增发不调整[65][66][67][68] 调整程序 - 激励计划调整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请律师出具意见,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和律师意见[69] 会议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1日,爱乐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4] - 2025年4月21日,爱乐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5][79] 后续程序 - 激励计划尚待董事会发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审核公示意见等程序[76] 资金来源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81]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82] 监事会意见 - 2025年4月21日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计划有益无害[83] 关联董事情况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85] 最终要求 - 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需履行后续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