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超净资产5%需公司批准[5] - 每年至少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纪要会后十日交公司备案[5] - 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子公司报告 - 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十日提交财务报表[11] - 半年度、年度结束二十日提交经营工作总结[15] 人员任命 - 公司向子公司提名的董监高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18]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子公司董事会聘任[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5][26]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