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5]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5]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同意[12] 会议相关保存与通知 - 决议和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 - 书面通知含六项内容[6][10] 职权与意见要求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8] - 关联交易等经审议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11]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五项内容[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