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 - 2025年4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须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 - 2026年1月1日前在章程中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或监事[2] - 经营范围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修订,新增食品生产、出版物印刷等[5][6] - 全文“股东大会”改“股东会”,“半数以上”改“过半数”,删去“监事”[4]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为记名普通股,同次发行股票每股条件和价格相同[6] - 股票发行价可按或超票面金额,溢价列入资本公积金[6] - 发起人所持股票1年内不得转让,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投资者持股达5%及增减5%需报告、公告,增减1%需通知公司[8][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1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需担责[12][1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5] - 审议特定提案、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部分需特别决议通过[15][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1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6]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决议须经全体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也由三名成员组成[30] - 监事会需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等[31]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32]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避免利益冲突[36][37]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40] -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应撤换[4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4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44] - 公司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方案经多环节审议[45]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6][47]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财产清偿债务后按股份比例分配[48][49]
燕京啤酒(00072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