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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特锐德特锐德(SZ:300001)2025-04-21 22:2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19]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重大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0] 表决权限制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董事选举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须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2] 提案变更 - 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24]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27]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9]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9]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