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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3007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4月修订)
锦鸡股份锦鸡股份(SZ:300798)2025-04-21 22:2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延期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0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4]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1] 违规处理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且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55]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54]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53] 争议处理 - 董事会、股东等对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股东会决议[52]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6] 数字含义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7] 规则解释与实施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8]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需董事会拟定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