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300952) - (2025-04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恒辉安防恒辉安防(SZ:300952)2025-04-21 22:35

融资与股本 - 公司发行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4] - 截至2025年4月18日,可转债累计转股13,246,176股,总股本增至158,626,630股[4] - 公司需回购注销229,566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 -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839.7064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5,839.7064万元[6] 公司章程修订 - 规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长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7]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等内容[7] - 规定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7] - 规定股东可起诉公司董高,公司可起诉股东、董高[7] - 规定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 - 董事会作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0]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自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1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违规人员诉讼[14]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担责[14][15]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4][15] 股东大会 - 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7]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审议[17]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5]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召开10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5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57][58]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63][64][66]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5]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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