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600802)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审计管理 - 公司统一管控内部审计工作,制定计划、标准,调配资源[3]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 - 设立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4] 职责权限 - 领导小组研究落实部署、决定重大事项、审批年度计划[9]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编制预算等,实施审计及跟进整改[9] - 内部审计机构对多项事项履行审计职责,拥有多项权限[11][12] 工作流程 - 每年10月底前初拟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审批并报备集团[15]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5]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16] 报告备案 -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业务统计报表报集团备案[13] - 审计报告由公司负责人审定印发并按年度报集团备案[16]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提交内部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6] 整改监督 - 各单位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8]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干部考核等重要依据[18] - 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权属企业审计及整改情况并纳入考核[19] 制度执行 - 规定与国家规定不符时从国家规定并调整修订[21] - 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2021年修订版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