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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300952恒辉安防(300952)2025-04-21 23:03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13]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股权除外),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1年[13] 担保相关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16]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15]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17]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和披露规定[15] 溢价交易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1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超3年每3年重审[1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总数[24] 其他规定 - 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审议决定[26] - 已披露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可仅提交本次交易审议[16] -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协议交易可充分披露并免审议程序,此后新增按规定执行[16] - 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使原有担保成关联担保,需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按发生额计算适用规定,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8]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19][21] - 应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确保真实、准确、完整[27] - 控股子公司发生制度规定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适用制度[27]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需判断必要性等,关注定价政策及依据,遵守回避制度[27] - 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应提交材料,独立董事可聘中介机构出报告[28] - 董事、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28] - 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等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四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