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万股[5]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90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12][24] - 以16.70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2] 时间节点 - 2023年12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激励计划[12] - 2024年8月26日会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议案[12] - 2024年12月6日为预留授予日[17][18][24] 条件与资格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2]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5][16]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主体资格[23]